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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杰出人才认清这七个问题,别再让它误导您了!

更新时间: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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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想去哪儿?近些年来这似乎成了国内中高产阶级茶余饭后都在讨论的话题。

 

提起这个,美国一定是潜在移民最理想的目的地国。确实,美国对于向往她的人来说是一个充满激情和梦想的地方。

 

  • 在那里,渴望知识的人看到的是世界顶级的学术殿堂;

  • 在那里,渴望发展的人看到的是精英荟聚的世界最前沿;

  • 在那里,渴望自由的人看到的是人们自觉遵守合理规则后的恣意发挥;

 

但是在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都在说:

 

“想去美国太难了!”

“拿美国绿卡没戏了...”

“美国政策越来越严,门槛越来越高!”

“美国排期越来越长...”

 

听起来是好像那么一回事,看似想要挑战推开美国大门需要太多的勇气,希望渺茫...

 

但是换个角度,为什么一定要自己来推开美国的大门呢?您有没有想过让美国人主动开门迎接您呢?

 

美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移民国家,对于人才的渴望世界皆知,可以说,美国十分乐意为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人才主动打开大门,毕竟在美国的发展历史中,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移民为美国的社会发展贡献了不可预估的重要力量。

 

美国为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人才特设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类,最常见的就是人们熟知的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EB-1A如今已经成为那些“小有所成”的各行业人士移民美国的主要途径。

 

但是在兆龙移民过往的案例中,我们能够发现,即便EB-1A在如今已经被广泛知晓的情况下,不少客户依然对这个移民项目存在着诸多误解,在2019年开年一天工作日,小编就再次为您总结出EB-1A被误解程度最高的七个问题。

 

 Q1:正在排EB-5,还能申请吗?

 

A1:可以的。只要条件符合, 每一位美国移民申请人都是可以同时递交多份不同种类的移民申请,如同时递交EB-5、EB-1A、NIW、EB-3等不同种类的移民申请。多份移民申请,可以同时递交,也可以先后递交,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事实上,不论哪一类移民申请,对于申请人都是获得美国绿卡的途径,只要条件合格,多递交一类申请,申请人就多一种成功途径,这也是兆龙移民可以为EB-1A申请人实现EB-1A/NIW双递档的依据。

 

 Q2:我能行吗? 

 

A2:关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答

 

首先,从申请人所属行业的角度来看。EB-1A接受的申请人可以是来自商业、科学、教育、艺术、运动等各个领域,来看看下面的常见申请人职业汇总:

 

  • 【商业领域】:如杰出企业家、上市公司高管、企业的CTO、企业的COO、行业管理专家、金融专家、广告策划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经济师等;

  • 【科技领域】:如科学家、发明家、各级科研机构和公司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师、医师、各学科正副教授、博士等;

  • 【教育领域】:如教育家、教育学学者、各类特级教师、校长等;

  • 【艺术领域】:如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挥家、歌唱家、歌星、影星、名模、电视主持、影视导演、编辑师、动画设计师、民俗艺术家等;

  • 【运动领域】:如著名运动员、武术家、教练员、裁判、电子竞技职业运动员等。

 

从以上的职业汇总来看,真的算是印证了中国那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第二方面,我们从申请条件评定角度来看。EB-1A对于申请人的评定更看重的是申请人自身实力和才华的具体实践发挥。

 

对于EB-1A的十项标准,怎样才算达标,美国移民法规对于其中的任何一项规定都是没有具体衡量标准的,这个审核的过程都要看美国移民官能否将你的申请文件论证判定为对美国未来发展有利为基础。

 

所以这时候就要求申请人能够将自己的申请文件准备的更有条理、更有目的性,这才是大多数申请案例中最最重要的因素。

 

 Q3:职位越高申请越有利? 

 

 

A3:这可不一定。兆龙移民在2017年初签约了两名EB-1A客户,巧合的是两位客户就职于某电视台,属于上下级关系,几乎是同时开始制作申请文件,并先后递交的,但结果却大相径庭:属于下级的客户很顺利的在2017年9月就一次性获批,而上级领导客户却收到了移民局的补件信,在2018年3月才成功获批I-140。可见EB-1A所认同的“杰出”并不全是表现在职位、社会地位、知名度上…这些因素并不会对结果产生多大影响。

 

 

 Q4:资料越多越好? 

 

A4:不一定。或许对于某些申请人来说,文件准备的越多越有利,但是对于多数申请人来说,如何能够精准充足地展示自己的优势才是最重要的,就像我们在A1的内容中讲的,申请文件更有条理、更有目的性才是最最重要的。

 

每一位申请人都有着不同的经历,符合10条标准的申请人,未必比符合3条标准的申请人通过率高

 

 Q5:论文和专利一定是有效条件? 

 

A5:不一定。论文属于申请人原创贡献一类,需要拥有一定的引用量作为基础,才能有更大可能作为申请人的申请条件之一。

 

至于专利则需要实际投入市场应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才更有说服力。例如将一个拥有多项未投入市场的专利拥有者与一个只有一项已投入生产实践的专利拥有者来做对比,后者所拥有的专利更容易被美国移民官认定为有效申请条件。

 

 Q6:必须一次通过,申请被拒就完了? 

 

A6:不是的,每个EB-1A申请拥有2次补件的机会,如果两次补件都没有通过,才会被判定为此次申请失败。当然,如果两次拒签被判失败,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失去申请资格,在将来还是能够再次申请的。

 

在这里需要注意,2018年美国移民法律出台了一条最新的规定,规定:“美国移民官有权利直接拒签移民申请,无需发送补件通知”,但是这样的情况只针对那些明显是为了占名额的“空申请”,申请文件明显不足的那一类。

 

 Q7:EB-1A也要排期,孩子可能等不及...

 

A7:目前关于EB-1A排期的问题并不是十分严峻,在2018年9月EB-1A首次出现排期之后,到现在4个月的时间内,经历过3次大跳跃式的前进,优先日从最初的2016年6月1日,来到了2016年12月15日。

 

考虑到EB-1每年拥有40,000个名额,在未来EB-1的优先日有很大可能依然是保持快速前进的状态,所以目前子女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申请人都是比较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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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美国杰出人才常见的7大误解,如果没有提到您在意的方面,欢迎在文章下方留言或直接致电兆龙移民咨询。

原文链接:http://hz.zlglobal.net/usa/zc/EB-1A/2019/011410783.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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