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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CIS关于EB-5改革法案会议内容

更新时间:2022-05-12浏览:

    美国时间4月29日,美国移民局举办了关于新法实施的线上会议,会议议题主要环绕着区域中心重新认证的事项,以及最后开放了一个问答环节,回答新法实施的相关问题。

    在本次会议上美国移民局确认,之前区域中心计划下认证的区域中心将不再被授权,将由5月开始的新认证授权取代,而所有想要获取区域中心认证(包括之前认证过的区域中心),都需要递交新表I-956,申请表格将在5月14日前在官网可查。

    今天兆龙移民就为大家总结一下本次会议中的重点内容,此外美国移民局的官网上也发布了关于本次会议的十问十答。

    会议重点摘录

    · 美国移民局 (USCIS) 公布的一些处理情况 

    1、移民局目前人手不足20%。需要填补4,000个职位。
    2、目前约有850万件案子等待移民局处理(不只是EB-5)。
    3、目前约有4000个EB-5 I-485待处理(含765工作许可/131回美纸)。
    4、现在基本完成处理了疫情后期的生物采集过程中的积压案子的工作
    5、再次提到移民局最近提出的要加快未来效率的目标,并争取通过实施新的政策/程序,以在明年实现这些目标。

    · 新法EB-5规则

    1、所有老区域中心都将且必须重新获得许可。
    2、如果老区域中心未能重新获得许可,该区域中心已获批准的I-526的老投资者将不会受到影响。(仍在I-526审理中的老案子,本次没有提到)
    3、新申请时间表

    · 美国移民局将在2-3周内发布新的I-956表格,用于区域中心认证。

    在提交新的I-924或I-526之前,区域中心必须首先获得批准。
    目前还没有说明将历时多久的具体信息。

    · 很快,移民局将发布用于项目申请的新版I-924表。

    在提交I-526之前,必须由区域中心提交。
    在提交I-526之前,只须提交步骤,并不需要获批。
    但移民局在处理I-924表格之前不会处理I-526申请。

    · 《EB-5改革法案》的实施

    · 政策实施

    移民局将使用正式规则制定程序来实施新规(而不是发布政策备忘录)。正式规则的制定过程,可以更好的避免未来潜在的诉讼问题,但这意味着实施的时间更长。
    移民局将在未来几个月内继续对网上的《政策实施手册》中的准则进行更新。

    · 移民局更倾向于放慢脚步,投入必要的时间来仔细设置,以使EB-5相关实际操作在未来更有效率。

    · 移民局接受了一些意见、问题和反馈。因此很多律师、投资者和其他各方都对此次较明确的答复和有效的实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十问十答

    ▶ 关于区域中心 

    Q:该如何成为区域中心?

    A:寻求成为区域中心需要提交区域中心认定申请I-956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在2022年5月14日前公布这一新表格,包括表格说明,以及有关申请流程的其他信息。

    Q:以前批准的区域中心是否能够在不提交I-956表格的情况下保持其区域中心的资格?

    A:不可以。2022年的《EB-5改革和诚信法案》废除了原区域中心计划。因此,以前指定的区域中心必须通过提交新的I-956表格重新申请。

    Q:我目前代表一个以前批准的区域中心寻求修改我的认证或提交我的年度报表。我现在可以提交I-924或I-924A表格吗?

    A:不可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拒绝所有I-924和I-924A表格申请。由于2022年的《EB-5改革和诚信法》案废除了原区域中心计划和任何先前的认证,因此没有理由提交修改或年度认证申请。

    ▶ 外国企业家的移民申请(I-526申请表)

    Q:我什么时候可以提交区域中心的I-526?

    A:移民投资人通过区域中心(2022年5月14日后,持有经批准的I-956表)相关的投资项目,只有在区域中心提交了项目申请并收到该申请的收件号后,才可以提交I-526表。

    Q: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是否正在处理2021年6月30日或之前提交的区域中心相关的I-526申请?

    A: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已恢复处理区域中心相关的I-526申请,即2021年6月30日区域中心计划停止之前提交的申请。移民局将根据提交申请时适用的资格要求(即2022年3月15日新立法颁布前的资格要求)对I-526申请进行裁决。

    Q:如果我之前递交的I-526申请的区域中心不再有资质,我是否仍然可以获得I-526申请资格?

    A:由于先前的区域中心计划已被废除,因此如果区域中心希望继续参与,需要重新申请被认定。但不影响2022年3月15日之前已经递交的申请;影响仅限于未来新的申请。即使与您申请相关的区域中心不再被批准,您仍然可以通过证明符合其他适用要求(主要是投资和就业创造,包括前法令规定的间接就业创造)来确定资格。

    Q:美国移民局如何处理合并的独立案例?

    A:2022年《EB-5改革和诚信法案》不允许合并独立案件;因此,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拒绝任何2022年3月15日当天或之后提交的非区域中心集合投资的申请。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根据提交申请时的资格要求,对2022年3月15日之前提交的合并独立案件进行裁决。

    ▶ 关于政策 

    Q:我如何才能要求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某个地区指定为高失业区?

    A: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在裁定区域中心备案的项目申请或个人独立投资申请(I-526)时,审查高失业区的区域的资格。

    高失业区是一个普查区,或临近的普查区,新的商业企业的主要业务发生在该区域,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0%。在计算加权失业率时,该地区可能包括与NCE(新成立企业)主要开展业务的地区直接相邻的任何人口普查区。

    Q:我如何要求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确定是否符合“基础设施项目”?

    A: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在裁定区域中心的项目申请时,确定投资是否在合格的基础设施项目中。

    基础设施项目是已提交备案或批准的商业计划书的项目,由政府实体(如联邦、州或地方机构或当局)管理,该政府实体是与区域中心或新商业企业签订合同的创造就业机会的实体,根据区域中心计划从外国投资者或新商业企业获得资本投资,作为维护、改进或建设公共工程项目的融资。

    Q: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是否仍将实施其进一步的再投资政策,并将在区域中心地理区域之外进行的再投资视为不合格?

    A:2022年的《EB-5改革和诚信法案》废除了之前的区域中心法规,之前批准的区域中心已失效。2022年的《EB-5改革与诚信法案》允许再投资发生在美国或其领土的任何地方。因此,包括在新发颁布前提交的申请,再投资无需发生在同一区域中心或任何区域中心的地理区域内。

原文链接:http://hz.zlglobal.net/usa/news/20220513032.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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