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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常识问答]办理美国投资移民 如何判断跟随子女是否超龄?

更新时间: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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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投资移民EB-5签证 排期子女年龄如何计算,随着美国投资移民(EB-5)签证类别自2014年正式进入排期时代,如何计算子女是否超龄一直是困扰众多投资人的难题。业界众说纷纭,但是大多难有实证。

  看懂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下超龄保护的基本概念:

  1、超龄儿童保护法(缩写:CSPA)

  移民法规定21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作为副申请人随同父母移民。但是部分子女在等待移民局审理过程中生理年龄慢慢增长,超过了21周岁,面临着不能随同家人移民的境遇。为维护这部分孩子的利益,2002年,国会通过了超龄儿童保护法,来保护他们免受审理过慢的影响。

  2、什么样的孩子可以享受到超龄保护呢?

  2015年11月18日,外交事务指南 9 FAM 502.1-1(D)(4)明确了CSPA Age(超龄儿童保护年龄)的计算方式:

  9 FAM 502.1-1(D)(4) Calculation of CSPA Age for Preference Categories and Derivative Petitions(CT:VISA-1; 11-18-2015)

  原文:(Previous location: 9 FAM 42.42 N12.4; CT:VISA-1910 10-02-2012)a. For preference category and derivative petitions, the “CSPA age” is determined on the date that the visa, or in the case of derivative beneficiaries, the principal alien's visa became available (i.e., the date on which the priority date became current in the 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and the petition was approved, whichever came later). The CSPA age is the result of subtracting the number of days that the IV petition was pending with USCIS (from date of receipt to date of approval, including any period of administrative review) from the actual age of the applicant on the date that the visa became available. You should note that in some cases, such as employment preference cases based on the filing of a labor certification,the priority date is not the same as the petition filing date. The petition filing and petition approval dates are the only relevant dates.

  外交事务指南(Foreign Affair Manual ,缩写FAM)中陈述:只有当申请人真正获得签证配额的时候(the principal alien’s visa became available),才能够去计算孩子的CSPA年龄。

  计算的方式为:获得签证配额时孩子的实际年龄 - I-526审理时间= CSPA年龄

  3、那么如何定义获得签证配额的时间呢(Visa Available Day)呢?

  FAM中写道:the date on which the priority date became current in the 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and the petition was approved, whichever came later也就是说,排期排到的时间和 I-526通过日,哪个靠后就是获得签证配额的时间。

  *这里的排期排到,指的是投资人的优先日早于签证排期表A中截止日的那个月的第一天。

  例如,投资人的优先日是2014年1月30日。

  2016年3月A表的排期截止日是2014年1月22日,优先日晚于截止日,排期尚未排到。

  2016年4月A表的排期截止日是2014年2月1日,优先日早于截止日,申请人排期排到的时间就是2016年4月1日。

  所以,对于I-526申请在2015年5月1日排期开始前通过的投资人来说由于当时没有排期,不存在是否排到的问题,获得签证配额的日期=I-526通过日。

  CSPA年龄=I-526通过时子女的年龄- I-526审理时间=I-526递交日子女的年龄。所以,只要递交I-526申请时子女的年龄小于21周岁即可。

  但是,对于I-526申请在2015年5月1日后通过的投资人来说由于排期排到时通常I-526已经通过,所以获得签证配额的日期=排期排到的日子CSPA年龄= 排期排到时候子女的实际年龄- I-526审理时间此时CSPA年龄<21 周岁即受到超龄保护,可以获得签证。CSPA年龄>21周岁,即为超龄。

  必须提醒的是,在获得签证配额的时间(Visa Available Day)后的一年内,必须完成Seek to Acquire 的动作(即递交DS-260或者I-485申请)才能够顺利获得移民签证。

  NVC

  目前大部分申请人在I-526通过后3-6个月左右,还是能够正常收到NVC 的缴费通知(NVC Fee Bill),即使申请人的优先日还没有被排到。特别在排期刚开始后的一段政策混乱期内, 部分申请人无论超龄与否都收到了NVC Fee Bill .

  针对这种情况,业内律师分为两派意见:

  意见一:缴纳NVC费用将再次冻结子女的年龄。

  这些律师认为理论上来说,审理期间子女的年龄都是不增长的,所以只要缴费,就意味着NVC阶段的开始。即使NVC不发 Fee Bill,律师还是会想办法,以邮寄汇票等形式为客人缴纳NVC费.

  目前这种意见尚未获得移民局或者NVC的确认回复,相较而言,意见二更为保守,并且也有相关法令支撑。

  意见二: 缴纳NVC费用不会在移民意义上延缓子女年龄的增长。

  这派律师的意见是,NVC可能允许申请人在获得签证配额的时间(Visa Available day)之前就递交DS-260申请,但是该申请的审理时间并不能从实际年龄中被扣除。

  该意见在子女年龄计算上更为保守,但基本与上文的外交事务指南(FAM)以及NVC目前的实际操作相符。

  NVC当前的策略

  对于生理年龄已经超过21周岁的副申请人,暂不发出Fee Bill,因为NVC在申请人的优先日被排到之前,无权审核其是否受到超龄保护。没有权力做计算,意味着不能减去审理时间。即使该副申请人显然不会超龄,只要他生理上已经到达21周岁,Fee Bill 就不会被发出。这种情况下,该副申请人只能等待排期排到后,再来要求NVC或者领馆添加上自己的名字。虽然律师认为NVC这样的操作是对法律的曲解,并且已经递交了书面的更正申请。但是很遗憾,就其固执的过往历史来看,NVC不会轻易改动他们的判定标准。

  I-485

  I-485(在美调整身份申请)与NVC不一样,在美国的EB-5申请人要调整身份,其优先日必须在移民局I-485排期表的截止日之前。http://www.uscis.gov/visabulletininfo这里再次普及一下签证排期表的常识

  表A:决定是否被分配到签证配额

  表B:决定是否能递交IV阶段申请(NVC 或I-485)。启用表B的时候,I-485的排期表和表B一致。表B停用的时候,I-485的排期表和表A一致。

  4、所以我们要如何预测孩子是否超龄呢?

  教大家一个公式:子女21岁生日 + I-526审理时间= 超龄警戒线超龄警戒线意味着,截止到这个时间,如果投资人的优先日还没有被排到,孩子就会超龄。

  举个例子,投资人孩子的生日是1994年12月15日21岁生日时间是2015年12月15日。

  I-526 申请于2014年4月9日递交移民局,即优先日为2014年4月9日。

  I-526通过时间为2015年8月9日。 I-526审理时间为16个月。

  所以,他的超龄警戒线= 2015年12月15日+ 16个月 =2017年4月15日。

  到2017年4月15日为止,如果该家庭的优先日还没有被排到(A表排期截止日还没有推进到2014年4月9日之后),则意味着孩子超龄。

  兆龙移民专家建议:以目前排期情况来看,16岁以下子女跟随父母办理EB-5比较安全,如果已经超过16岁,最好作为主申请人办理EB-5。

原文链接:http://hz.zlglobal.net/ask/meiguoyiminwenda/2016/1107/5993.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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