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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移民项目中哪些是可以在获得绿卡之后撤出投资的?

更新时间: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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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欧洲移民项目中哪些是可以在获得绿卡之后撤出投资的?

 

答:目前看来只有马耳他、英国、爱尔兰三个国家的项目可以在期满之后撤出资金,其中马耳他为25万欧元国债移民、英国为200万英镑国债移民、爱尔兰为100万欧元购买政府福利房项目。

 

不能直接撤出资金的项目多数为购房移民,包括希腊25万欧元购房移民、西班牙50万欧元购房移民、葡萄牙50万欧元购房移民、塞浦路斯30万欧元购房移民。

 

这些购房移民项目的申请人一旦出售其名下房产,则有可能面临失去永居身份的情况,当然如果申请人在此期间满足5年住满4年3个月获得欧盟永居身份,就可以摆脱这个限制了,但是需要注意,如果主申请人获得欧盟永居,附属申请人没有,此时出售房产附属申请人会失去希腊永居身份。

原文链接:http://hz.zlglobal.net/ask/maertayiminwenda/2018/0725/9817.htm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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